有上诉的勇气吗?

不知道读者有没有注意到笔者的文章;经常介绍配偶移民的案例,原因是笔者发现近年配偶移民的拒签率是十分之高,十分不正常,并了解到很多案件被拒绝的原故,都是因为审理不公平,存有偏见的。特别是很多申请人面对申请被拒绝后,感觉到十分无奈并对法律失去信心,自动放弃上诉的机会。笔者面对这些申请人时替他/她们感到十分可惜!笔者这週介绍一个近日的真实案例:
X先生来自亚洲,数年前他跟太太到笔者办公室找笔者见面,原来他跟儿子一年多前都取得临居配偶签证820,差不多到两年期转永居身份时,一天傍晚移民部官员到他家里突击检查,当时他及儿子都在家中,但是太太却不在一起。正当移民官访问他时,太太也赶回到家中,移民官员在家中检查所有个人物品;例如护照,衣服,但发现没有太太的工作衣服,因为太太的工作是要穿着工作服,所以移民官员产生极大疑虑才离开?过去了两週左右,X先生收到移民部的拒签信,内容透露出有第三者举报他跟太太的婚姻关係是有金钱交易,他们是利用婚姻关係来达到移民目的。他们收到信便来找笔者查询该如何处理?经过笔者了解他们的背景后,便鼓励他们递交上诉到审裁处,笔者有信心案件可以上诉成功!但再次碰见X先生及其太太,已是两年多后,他们再次出现在笔者办公室,但他们的案件进度是联邦法院第一庭的官司结束。原来他俩找了另外一位代理来处理他俩的案件,但是移民上诉审裁处对其案件产生极大关注,因为审裁处发现X先生的太太,在担保X先生及其儿子期间,竟然跟前夫一起到欧洲旅游两週,并一起乘坐同一航班及一起回澳洲。在审裁处审讯时,当审裁官查问x先生时,他竟然一无所知,对太太跟前夫的出国事件哑口无言。另外审裁官员以第三者告密信作为依据,最终把X先生及儿子的申请作出维持移民部的决定,其代理为他俩再上诉到联邦法院第一庭,却还是失败告终!他最后没有办法,又来找笔者查询?笔者本箸助人为快乐之本,为他指点一条明路,他的案件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第二庭,因为有一个类似案例已经在联邦法院提出挑战,他们可以一试,经过一段等待期,移民部承认对x先生的案件有不足之处,他们的案件发回审裁处重新审讯,经过笔者的详细解释及X先生的充实的补充文件,审裁官终于对X先生作出一个公平裁决,移民部还他俩父子一个公道,取得永居身份。
笔者处理过很多配偶移民案件,很多被拒绝的案件经过笔者了解后,其实应该要到联邦法院寻求公道,因为笔者发现很多被拒绝的案件理由是完全不公道,申请人要到法院才能取得公义,当然费用是十分昂贵,一般法律费用是$15000-$25000不等。笔者曾经鼓励过几位申请人提出把案件提交到联邦法院作出裁决,因为笔者认为案件成功机会十分之高,但可惜申请人要求笔者作出保证成功的诺言才进行上诉,笔者无奈地放弃他/她们的案件(因为连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的官司一定能胜)。虽然笔者认为案件本身对申请人十分有利,很多时事情都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申请人因为无知,故要求笔者作出成功保証,笔者衹能作出无奈叹息!很多最终有很成功希望的案便被白白放弃了。
很多签证申请人对于接到签证被拒绝的消息时,会感到像是世界末日,其实签证被拒绝的原因;各有不同,特别是现时的移民政策变化太快,一些经验不足的移民官常常误解移民法律作出错误决定,申请人不明真相?又怕麻烦!有时候错过申诉时间,其实很多案件在申诉后都有十分好的结果,主要是要看申请人有没有勇气挑战移民部的决定?
假如读者有任何关于上诉的问题?请联繫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