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訴的勇氣嗎?

不知道讀者有沒有註意到筆者的文章;經常介紹配偶移民的案例,原因是筆者發現近年配偶移民的拒簽率是十分之高,十分不正常,並了解到很多案件被拒絕的原故,都是因為審理不公平,存有偏見的。特別是很多申請人面對申請被拒絕後,感覺到十分無奈並對法律失去信心,自動放棄上訴的機會。筆者面對這些申請人時替他/她們感到十分可惜!筆者這週介紹一個近日的真實案例:
X先生來自亞洲,數年前他跟太太到筆者辦公室找筆者見面,原來他跟兒子一年多前都取得臨居配偶簽證820,差不多到兩年期轉永居身份時,一天傍晚移民部官員到他家裏突擊檢查,當時他及兒子都在家中,但是太太卻不在一起。正當移民官訪問他時,太太也趕回到家中,移民官員在家中檢查所有個人物品;例如護照,衣服,但發現沒有太太的工作衣服,因為太太的工作是要穿著工作服,所以移民官員產生極大疑慮才離開?過去了兩週左右,X先生收到移民部的拒簽信,內容透露出有第三者舉報他跟太太的婚姻關係是有金錢交易,他們是利用婚姻關係來達到移民目的。他們收到信便來找筆者查詢該如何處理?經過筆者了解他們的背景後,便鼓勵他們遞交上訴到審裁處,筆者有信心案件可以上訴成功!但再次碰見X先生及其太太,已是兩年多後,他們再次出現在筆者辦公室,但他們的案件進度是聯邦法院第一庭的官司結束。原來他倆找了另外一位代理來處理他倆的案件,但是移民上訴審裁處對其案件產生極大關註,因為審裁處發現X先生的太太,在擔保X先生及其兒子期間,竟然跟前夫一起到歐洲旅遊兩週,並一起乘坐同一航班及一起回澳洲。在審裁處審訊時,當審裁官查問x先生時,他竟然一無所知,對太太跟前夫的出國事件啞口無言。另外審裁官員以第三者告密信作為依據,最終把X先生及兒子的申請作出維持移民部的決定,其代理為他倆再上訴到聯邦法院第一庭,卻還是失敗告終!他最後沒有辦法,又來找筆者查詢?筆者本箸助人為快樂之本,為他指點一條明路,他的案件可以上訴到聯邦法院第二庭,因為有一個類似案例已經在聯邦法院提出挑戰,他們可以一試,經過一段等待期,移民部承認對x先生的案件有不足之處,他們的案件發回審裁處重新審訊,經過筆者的詳細解釋及X先生的充實的補充文件,審裁官終於對X先生作出一個公平裁決,移民部還他倆父子一個公道,取得永居身份。
筆者處理過很多配偶移民案件,很多被拒絕的案件經過筆者了解後,其實應該要到聯邦法院尋求公道,因為筆者發現很多被拒絕的案件理由是完全不公道,申請人要到法院才能取得公義,當然費用是十分昂貴,一般法律費用是$15000-$25000不等。筆者曾經鼓勵過幾位申請人提出把案件提交到聯邦法院作出裁決,因為筆者認為案件成功機會十分之高,但可惜申請人要求筆者作出保證成功的諾言才進行上訴,筆者無奈地放棄他/她們的案件(因為連政府也不能保證他們的官司一定能勝)。雖然筆者認為案件本身對申請人十分有利,很多時事情都是“為山九仞,功虧一簣” ,申請人因為無知,故要求筆者作出成功保証,筆者衹能作出無奈嘆息!很多最終有很成功希望的案便被白白放棄了。
很多簽證申請人對於接到簽證被拒絕的消息時,會感到像是世界末日,其實簽證被拒絕的原因;各有不同,特別是現時的移民政策變化太快,一些經驗不足的移民官常常誤解移民法律作出錯誤決定,申請人不明真相?又怕麻煩!有時候錯過申訴時間,其實很多案件在申訴後都有十分好的結果,主要是要看申請人有沒有勇氣挑戰移民部的決定?
假如讀者有任何關於上訴的問題?請聯繫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