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地接受意见?

笔者从事移民法律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要明白处理移民案件不单要熟悉移民法律更要理解移民政策,这様才能成为一名专业人仕,同行们会明白日常的工作里,会遇到名式各样的查询及问题?如何应付这些事情,假如对法律及政策一知半解便会被証明自身的专业有问题?但是笔者多年的经验告诉笔者,很大部份问题不是案件本身也不是移民官员的问题,问题本身是来自申请人?对!是来自申请人本身的选择,申请人选择听取他/她们喜欢的説话,不情愿地接受事实,连法律的要求也抛诸脑后,抱有侥倖心态,内心自欺欺人!
作为移民法律的专业户,旁观的笔者会看得比较清楚仔细,很多问题其实有解决的方案,祗要按照法律规定便可以了,很多申请人却往往选择性地接收他/她们所相信的及以上提到的侥倖心态,亡羊而不补牢,最终把案件害惨,有些人错失机会,有些人申请被拒绝,十分可惜!
笔者介绍一下几个典型案例,让读者注意,不要重蹈复辙便是!
笔者一位旧客户的亲人,他们夫妇跟他们持学生签证的孩子多年前约见笔者,查询他们的照顾者签证问题?原因是他们寻找了一名移民代理为他们家人在澳洲申请照顾者签证,代理首先告诉他们在澳洲申请的好处,假如他们在澳洲递交申请可以获得过桥签证并可以等待6-7年以上才有结果,在签证审理其间拥有免费医疗咭及工作权利,除了不是永居身份外,但可以长期逗留在澳洲,一则可以工作赚钱,二则可以照顾亲人,三则可以一家生活在澳洲陪伴孩子读书,他们听到后感到十分满意,立刻委託代理为他们申请签证,一心希望在澳洲生活6-7年,到那时候才算?但是好梦成空,不到半年便收到移民部要求补充文件的信息,要求在28天内解释,他们大为不解?因为代理明明表示申请要等待多年才需要充文件?但是为何半年便要补充文件?满腹疑团,去找代理询问,面对代理办公室,代理却不知道如何回应,祇要求他们在28天内必须回复移民部便是,否则签証被拒绝后便要在28天内回国?「不是可以逗留6-7年吗?」他们气忿地责问代理,但代理却无言以对,不发一言。最后经他的亲人(旧客户)来找笔者寻求帮助,当笔者了解事情后便告诉申请人,他们的代理并不专业,误解了签证的申请程序,读者们要明白,现时的移民政策对非主要的家庭团聚签証作出一连串的收紧,由于设置配额限制,某些签证申请要等待二十年以上,甚至逹到四十年不等?
笔者明白这位代理的工作主要是办理留学业务,对家庭类别签证,特别是照顾者签证一知半解,更误解移民部的审理程序,一般来说需要配额分配的签证是签证是得到批准后,才能排队等待配额(现时照顾者签証要排队等待6-7年才能获得永久居留签证),而并非审理时间需要6-7年!另外照顾者签证除了能够满足审理时的法规外,当取得基本条件才能排上队,待6-7年后,还要再满足决定时的法规,这最后一关才是成功关键,通过后,才能获得永居身份!
当笔者向申请人解释法律程序,并建议他们的孩子选择移民专业,已免签証通过初步审理,取得排队资格6-7年后,他们的孩子已经年満28-29歳了,失去了依亲资格!可惜申请人却听不进笔者专业意见,却依然相信孩子祇要保全有效学生签证继续不停读书便可以用依亲身份,来达到跟随父母一同取得照顾者永居签证。虽然笔者强调,他们的孩子除非大学毕业后,仍需继续修读硕士课程及博士课程。这样他们孩子非旦要十分好学勤奋,另外学费及生活开支也是十分惊人。笔者明白他们是不能负担的,但他们却选择听取前代理的说话,祇要孩子保持有效学生签证,读一些证书课程便可,读者们会明白他们内心抱有这种想法主要是孩子可以不用学习得大辛苦,又能够省下昂贵的学费,读者们当然知道他们将来的结局。
两年前,一位女仕来会见笔者,希望笔者为她办理配偶签证,当时她持有陪读签証但祇剰下六个月有效期,原因是孩子在六个月后年龄已经逹到18歳了。她希望留在澳洲申请配偶签证,所以向笔者查询。笔者告诉她的陪䜖签証有8534条款(被限制不能在澳洲申请配偶签证),祇能在签証还有效时,离开澳洲后递交申请,再回来澳洲等待,这样申请才能有效。可惜她去找其他代理查询时,却被告知她可以在签証到期后再回国申请,然后可以再顺利申请旅游签证回来陪伴孩子。可惜事与顾违,她的偏听害惨了她,她的旅游签证多次被拒,祗能在海外等待其配偶签证获批后才能回到澳洲。
另近日香港的情况没有好转,假如读者是香港人,希望申请居留身份,请尽快联系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