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地接受意見?

筆者從事移民法律多年,擁有豐富的經驗,要明白處理移民案件不單要熟悉移民法律更要理解移民政策,這様才能成為一名專業人仕,同行們會明白日常的工作裏,會遇到名式各樣的查詢及問題?如何應付這些事情,假如對法律及政策一知半解便會被証明自身的專業有問題?但是筆者多年的經驗告訴筆者,很大部份問題不是案件本身也不是移民官員的問題,問題本身是來自申請人?對!是來自申請人本身的選擇,申請人選擇聽取他/她們喜歡的説話,不情願地接受事實,連法律的要求也拋諸腦後,抱有僥倖心態,內心自欺欺人!
作為移民法律的專業戶,旁觀的筆者會看得比較清楚仔細,很多問題其實有解決的方案,祗要按照法律規定便可以了,很多申請人卻往往選擇性地接收他/她們所相信的及以上提到的僥倖心態,亡羊而不補牢,最終把案件害慘,有些人錯失機會,有些人申請被拒絕,十分可惜!
筆者介紹一下幾個典型案例,讓讀者註意,不要重蹈覆轍便是!
筆者一位舊客戶的親人,他們夫婦跟他們持學生簽證的孩子多年前約見筆者,查詢他們的照顧者簽證問題?原因是他們尋找了一名移民代理為他們家人在澳洲申請照顧者簽證,代理首先告訴他們在澳洲申請的好處,假如他們在澳洲遞交申請可以獲得過橋簽證並可以等待6-7年以上才有結果,在簽證審理其間擁有免費醫療咭及工作權利,除了不是永居身份外,但可以長期逗留在澳洲,一則可以工作賺錢,二則可以照顧親人,三則可以一家生活在澳洲陪伴孩子讀書,他們聽到後感到十分滿意,立刻委託代理為他們申請簽證,一心希望在澳洲生活6-7年,到那時候才算?但是好夢成空,不到半年便收到移民部要求補充文件的信息,要求在28天內解釋,他們大為不解?因為代理明明表示申請要等待多年才需要充文件?但是為何半年便要補充文件?滿腹疑團,去找代理詢問,面對代理辦公室,代理卻不知道如何回應,祇要求他們在28天內必須回覆移民部便是,否則簽証被拒絕後便要在28天內回國?「不是可以逗留6-7年嗎?」他們氣忿地責問代理,但代理卻無言以對,不發一言。最後經他的親人(舊客戶)來找筆者尋求幫助,當筆者了解事情後便告訴申請人,他們的代理並不專業,誤解了簽證的申請程序,讀者們要明白,現時的移民政策對非主要的家庭團聚簽証作出一連串的收緊,由於設置配額限制,某些簽證申請要等待二十年以上,甚至逹到四十年不等?
筆者明白這位代理的工作主要是辦理留學業務,對家庭類別簽證,特別是照顧者簽證一知半解,更誤解移民部的審理程序,一般來說需要配額分配的簽證是簽證是得到批準後,才能排隊等待配額(現時照顧者簽証要排隊等待6-7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簽證),而並非審理時間需要6-7年!另外照顧者簽證除了能夠滿足審理時的法規外,當取得基本條件才能排上隊,待6-7年後,還要再滿足決定時的法規,這最後一關才是成功關鍵,通過後,才能獲得永居身份!
當筆者向申請人解釋法律程序,並建議他們的孩子選擇移民專業,已免簽証通過初步審理,取得排隊資格6-7年後,他們的孩子已經年満28-29歳了,失去了依親資格!可惜申請人卻聽不進筆者專業意見,卻依然相信孩子祇要保全有效學生簽證繼續不停讀書便可以用依親身份,來達到跟隨父母一同取得照顧者永居簽證。雖然筆者強調,他們的孩子除非大學畢業後,仍需繼續修讀碩士課程及博士課程。這樣他們孩子非旦要十分好學勤奮,另外學費及生活開支也是十分驚人。筆者明白他們是不能負擔的,但他們卻選擇聽取前代理的說話,祇要孩子保持有效學生簽證,讀一些證書課程便可,讀者們會明白他們內心抱有這種想法主要是孩子可以不用學習得大辛苦,又能夠省下昂貴的學費,讀者們當然知道他們將來的結局。
兩年前,一位女仕來會見筆者,希望筆者為她辦理配偶簽證,當時她持有陪讀簽証但祇剰下六個月有效期,原因是孩子在六個月後年齡已經逹到18歳了。她希望留在澳洲申請配偶簽證,所以向筆者查詢。筆者告訴她的陪䜖簽証有8534條款(被限制不能在澳洲申請配偶簽證),祇能在簽証還有效時,離開澳洲後遞交申請,再回來澳洲等待,這樣申請才能有效。可惜她去找其他代理查詢時,卻被告知她可以在簽証到期後再回國申請,然後可以再順利申請旅遊簽證回來陪伴孩子。可惜事與顧違,她的偏聽害慘了她,她的旅遊簽證多次被拒,祗能在海外等待其配偶簽證獲批後才能回到澳洲。
另近日香港的情況沒有好轉,假如讀者是香港人,希望申請居留身份,請盡快聯系筆者。